本港場外衍生工具強制性匯報規則7月初實施
更新時間:18:53 2015-05-15 HKT
發佈時間:16:14 2015-05-15 HKT
發佈時間:16:14 2015-05-15 HKT
政府將於7月10日起,實施新的場外衍生工具制度下強制性匯報規則,涵蓋掉期息率及不交收遠期交易,但基金經理的匯報責任暫不包括在內。 金管局與證監會就相關制度的匯報規則發表諮詢總結,已對某些規則作出修改,重點包括提交每日估值報告的規定將延至稍後階段才實施。 另外,訂明的市場及結算所名單中,將加入另外15個市場及交易所;而早前建議享有掩蓋資料寬免待遇的18個司法管轄區名單會維持不變等。
政府早前制訂場外衍生工具市場的整體監管框架,引入強制性匯報、結算、交易及備存紀錄責任。金管局與證監會正制訂具體規則,並分階段生效。(nc)
政府早前制訂場外衍生工具市場的整體監管框架,引入強制性匯報、結算、交易及備存紀錄責任。金管局與證監會正制訂具體規則,並分階段生效。(n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