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播 立即播放 Ocamp性侵案|被告非礼强奸等5罪成 判囚7年零1周 兼职康文署救生员的教大男学生3年前在大学迎新营等地非礼、强奸及偷窥共5名女子,在录影会面中称强奸女事主享受性交过程,又否认非礼,「我以前拍拖嘅女仔都系靓女,唔需要非礼啲咁普通嘅女仔」。男学生早前受审后被陪审团裁定3项非礼罪、1项强奸罪及1项窥淫罪罪成。法官杜丽冰今早于高等法院判刑指被告犯案没有使用武力或威吓,没有加刑因素,判处监禁7年零1周。 现年31岁男被告Y.L.H.被控3项非礼罪、1项强奸罪 港闻 21小时前 阅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