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申訴王|深水埗重現被偷手機定位 港男揀自費「贖機」惹激辯
發佈時間:17:00 2026-08-17 HKT
現時的智能手機,旗艦機都過萬元一部,一旦被盜或遺失除了金錢上損失不菲,也十分不便。近日有港男在社交平台分享智能手機不幸被盜事件,他經過一番搜尋後,手機最後定位於深水埗;雖然他已報警處理,但最後還是決定付錢買回自己手機。事主變相「交贖金」行為引起網民激辯,贊成和反對他付款買回失機的網民各有論據。
據事主在社交平台上發帖文所指,他日前發現手機遺失,親眼目睹手機由尖沙咀重慶大廈到深水埗鴨寮街地舖,深信被人偷走,立即報警求助。警員對他坦言,不少類似報案最終是未能尋回失機,所以事主透過手機定位功能到失機的位置深水埗鴨寮街,經過多番查詢後,成功找回該手機。然而取得事主手機的二手店,竟索取港幣三千元的「支付維修手機費」,才肯把機交還。
尋回遺失手機 店方索$3000「維修費」
事主陷於兩難,既想通知警方,由警員全程處理,按程序取回手機;但他又擔心再多等半天,「部機就出現在華強北」。思前想後他無奈付出三千元買回自己的失機。事主其後在網上稱,自己也為這種舉動感到可笑,但亦表示「搵得返部機都算係咁」。
帖文1天內錄得17萬次瀏覽和熱議,分別有贊成和反對購回手機的網民,作出激烈討論和留言。反對購回的網民強調法理依據,「香港處理贓物係犯法」、「被偷還是自己贖回手機,像勒索多於劫案」。另有網民認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倘若)我是樓主直接支付金錢買電話,不用麻煩」。
《星島申訴王》就事件查詢律師曹希聖,了解接收和管有該手機的店舖是否應負上法律責任。曹希聖坦言,店舖買賣二手物品不是犯罪,所以若要證明店舖接贓,必須有充足理據。今次由於店舖一方要求「支付維修手機費」,便有機會知道自己收到賊贓。根據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24條處理贓物罪,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監禁14年。
如果大家遇上事主同樣情況,會選擇「贖機」還是等候警方到場調查和處理?歡迎留言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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