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前七一遇袭警员向施袭者索偿 称无法重返前线感痛苦 遭围殴受屈辱
发布时间:13:13 2026-10-26 HKT
2020年7月1日港岛发生暴动,有警员遭多人围殴,期间被人用军刀刺伤左肩。遇袭警员入禀区域法院向施袭者提出伤亡诉讼索偿,包括痛苦及丧失生活乐趣、医疗费和惩罚性赔偿等,合共至少31万元。案件今开审,警员供称他当日遭10多人围殴,期间突然左肩感到刺痛和无力,其后头晕及不支倒地,起来后左肩仍淌血,「有一半制服湿咗」,他当时感到屈辱,亦曾对殉职可能性感到恐惧。法官罗丽萍押后裁决,料3个月内颁下判词。
维园执勤期间遭围殴并刺伤左肩流血
原告雷俊杰,今由大律师刘柏希代表。被告为黄钧华,他今天缺席及没有派任何代表到庭;他案发时任职工程师,在2022年承认有意图而伤人和暴动罪,判囚5年。
雷确认,2020年7月1日下午维园附近发生非法集结事件,他到场执勤及作出拘捕行动,他与两名疑犯纠缠期间感到左肩刺痛。雷供称当时遭逾十人围殴,他突然感到左肩后方刺痛,其后左手无力。他被围殴期间,遭人袭击头、背和腰,其右脚亦遭砖头掷中,他其后头晕及不支倒地。
雷供称,他重新站起来后,仍感到全身乏力,他步行返回皇仁书院附近会合同事,而他一边行走,一边行到自己的血滴落地上,他意识到在制服下、其左肩处仍在流血,「有一半制服湿咗」。
事后调离热爱前线工作只负责后勤
事后雷须送院进行肌肉缝合手术,他其后接受共15次物理治疗,3个月后才结束疗程,但他仍有到骨科私家医生覆诊,并获处方「轻工」至2020年12月,直到2021年4月他获告知情况平稳。雷称他事后左肩活动幅度受限制,左手力量也不如右手,亦会感到痛楚,直到2022年痊愈。
雷又供称,他事发时驻机动部队,原定于2020年12月底解散,其后他将调往冲锋队,但受事件影响,他被调往公共关系部。雷称他因受伤关系,至今不能到前线工作,而他本来较热爱前线工作,「而家有个落差」,虽然他现时已康复,但因警队担忧其安危,故仍安排他负责后勤工作。
众目睽睽下被围殴刺伤感屈辱
罗官问到案发时雷的感受。雷供称,他作为警务人员,于执行职务期间,在众目睽睽下遭被人围殴及用刀刺伤,「觉得受到好大屈辱」,又认为被告刺伤警员的行为不应被大众接受,而他事后亦担心伤口被细菌感染。雷又称,他曾感到恐惧,「我有机会系现场……即系殉职呢样嘢」,而他每当走到高士威道仍会忆起事件。
雷仍提到,他在现场重新站起时,发现遭10名以上、身处反光衣的人士包围。覆问下,他称推断该些人是记者或传媒,而双方当时没有交流。
原告方指不能重返冲锋队造成痛苦
原告方结案陈词时,指雷不能重返冲锋队工作,令他感到落差,这点应在「PSLA(痛楚、痛苦及丧失生活乐趣)」的赔偿中反映,而雷事发时感到屈辱,应纳入「加重损害赔偿」考虑,而且当时雷遭抢犯及未能完成职务,事件亦被传媒广泛报导,亦加重了雷受到的屈辱。
罗官押后裁决,料于3个月内颁下判词。
被告缺席聆讯且无存档抗辩文件
另外,案件今开庭时,罗官指出被告缺席及没有存档任何抗辩文件,考虑原告方送达誓章及其他相关文件,故案件今在被告缺席下开审;此外,法庭较早前已裁定被告须承担法律责任,故审讯只处理赔偿额事宜。
惟罗官指,原告方在今年10月初再次申请修订赔偿陈述书,并新增加重损害赔偿及惩罚性赔偿这两项,虽然代表大律师较迟接手本案,但被告的事务律师3年来跟进本案,罗官直言并不理想。
罗官更指出,原告方最初提出的索偿事项包括永久丧失收入能力和失去晋升机会,但现时却撤回这两项,相关索偿金额由原本约100万元大幅下调至约22万元。罗官指此类案件经常出现这种情况,「开天杀价写出嚟系无意思㗎」,不合理地夸大索偿额可能使被告人却步,而案件原本或许可以和解,变相浪费法庭时间、讼费和公帑等。
案件编号:DCPI1378/2023
法庭记者:王仁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