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灣狗咬狗|網民散步時愛犬遭無牽繩4狗噬咬 肇事女狗主不顧而去 漁護署或提檢控

更新時間:20:07 2026-08-25 HKT
發佈時間:12:41 2026-08-25 HKT

再有狗咬狗事件發生。有網民在社交媒體Facebook發帖,指今日(25日)早上約9時25分,其家人在荃灣大欖涌引水道遛狗時,遇上一名女子帶同4隻沒有配戴狗帶的狗隻經過。其間對方其中3隻中大型犬隻,突然衝前攻擊其家人的愛犬,導致愛犬頭部多處嚴重受傷。事發後該名女子帶同4隻狗不顧而去,逃離現場。事主表示會帶同狗隻求醫,稍後到警署報案。

漁農自然護理署表示,今日(8月25日)接獲警方轉介有關個案,已隨即聯絡受傷狗隻的畜養人以索取資料作進一步調查。如有足夠證據證明相關人士違反法例,該署會提出檢控。

帖主發文講述事發經過,指今日早上約9時25分,其家人以繩索牽引,帶同愛犬到荃灣大欖涌引水道散步。約5分鐘後,其家人途至大欖涌引水道近荃威花園P座樓梯對開,遇見一名女子帶同4隻完全沒有配戴狗帶的狗隻經過;其中3隻是黑色中大型犬,另一隻是棕色小型犬。詎料對方的3隻中大型犬突然衝前攻擊事主家人的愛犬,導致愛犬頭部多處嚴重受傷。

事發後,帖主指該名女士拒絕提供任何聯絡電話,並隨即帶同4隻狗隻匆忙逃離現場,拒絕配合報案及後續處理。帖主又稱,據了解該名女士已非第一次在附近未有妥善管理狗隻,對周邊行人及其他狗隻構成嚴重威脅,今次更造成實質傷害。帖主表示會正式帶同所有證據及獸醫報告到警署報案,並希望其他網民幫忙,提供該名狗主的出沒地點等料。

網友紛紛替帖主抱不平,表示「看了心疼! 狗狗好痛!祝福狗狗早日康復」,又建議帖主「保留所有睇獸醫單據民事訴訟佢」、「即場報警,搵漁護署處理,不論大小狗隻主人必須確保狗隻受控,就算細狗如有攻擊性確保配戴狗帶、口罩免傷及無辜,否則一樣被檢控」。

根據《狂犬病條例》(第421章)第23條,狗隻在公眾地方時或在其他地方而按常理可預料狗隻會遊蕩至公眾地方時,必須以狗帶牽引或以其他方式妥善控制。任何人士如違反上述法例,可被判處罰款10,000元。

此外,根據《危險狗隻規例》(第167D章)第9條規定,體重達20公斤或以上的大型狗隻在公眾地方,須以長度不超逾2米的狗帶穩妥地牽引。任何人士如違反有關規定,可被判處罰款25,000元及監禁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