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申訴王|巴士站被撞跌手機 涉事人避責 網民熱議:可要求對方賠錢?

更新時間:10:00 2026-08-30 HKT
發佈時間:10:00 2026-08-30 HKT

街頭碰撞意外屢見不鮮,若被對方撞跌手機,甚至有損毀,到底能否追討賠償?《星島申訴王》留意到有網民(帳戶:hitmanvictim2026)在社交平台Threads發文,指早前在屯門龍門居巴士站候車時,突遭一名男子撞跌手機,對方以「無用保護套」及「意外雙方有責」為由,僅願賠償$300,並叫事主「上華強北」維修,翌日更「人間蒸發」。事主火冒三丈,現時已向警方備案,並準備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追討。

排隊上車突遭撞跌 肇事男給假號碼欲「走數」

事發於7月31日早上約10時30分,事主於屯門龍門巴士站排隊等候 59M 巴士。當時事主未有觀看手機,僅貼在胸前拿着,前方的肇事男子行過時突撞向其手臂,導致事主的iPhone 15 Pro飛跌落地。肇事男子無任何表示隨即上車,事主追上前理論。對方雖承認撞跌手機但堅稱是「意外」,起初更給予假電話號碼(字尾 72),直至事主即場撥打揭發,才改回真實號碼(字尾 62)。

原廠維修費約$5000 肇事男僅願賠$300

事主檢查後發現手機外框及鏡頭刮花,Apple 官方維修中心 Genius Bar 報價換機需 $5,249。其後事主希望盡快成功解決糾紛,主動退一步向坊間店舖尋求折衷維修方案,經查詢後,外框連鏡頭維修報價為 $1,300,豈料肇事男子於 WhatsApp 展開多重「甩身」招數:

  • 質疑新傷舊患:指事主機齡超過兩年,難確認是新傷還是舊患。
  • 怪責事主手機「無用套」:反指事主無用保護套,表示「大家喺呢個意外上都有責任。」
  • 開價$300叫事主上內地整:肇事男指問過華強北維修只需約300元人民幣,更反寸「反正所有配件都係大陸嘢,你可以考慮下攞返上去整。」

由於事主堅拒接受內地維修方案,隨即前往警署備案,並向對方發出最後通牒,限期 3 天內給予正面回覆,並賠償$1,300維修費用,否則將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提出民事訴訟,追討維修費。《星島申訴王》嘗試聯絡事主,希望跟進後續事件,惟截稿前事主尚未有回覆。

相關報道:西貢大坳門放狗起爭執 女狗主申訴被網上欺凌:飽受滋擾

律師拆解:街頭被撞跌手機 責任與賠償點計?

《星島申訴王》就事件向律師曹希聖查詢並拆解法律責任。曹律師指,被他人毀壞物品一般分為兩大類:第一類是蓄意損壞他人財產,屬於「刑事毀壞」,會交由警方處理,若罪名成立,法庭有權向被告頒下賠償令;第二類則屬非故意,即因「疏忽」(Negligence)造成,事主可透過民事途徑向肇事者追討賠償。曹律師解釋,大眾在公共地方皆有安全上的責任,若違反該責任並引致他人受傷或財物損毀,便構成疏忽。

然而,在索償過程中,亦要釐清是否存在「共同疏忽」(Contributory Negligence)。曹律師指出,這意味著雖然肇事者有錯,但事主本身亦可能須承擔部分責任。至於沒有使用手機保護殼會否構成共同疏忽?他表示法例並無規定手機必須使用保護殼,故難以一概而論。此外,法律上亦有「純屬意外」的情況,例如對方因踩中水窪滑倒而意外撞毀事主的手機,在雙方均沒有疏忽的情況下,雙方便毋須負上法律責任。

若事主堅持循民事途徑索償,曹律師坦言實際操作上面對重重困難。首先是舉證問題,街頭爭拗難以尋找途人挺身作證,除非現場有閉路電視(天眼)拍下經過,但要獲得「天眼」片段也不容易。其次,入稟索償必須掌握被告的真實姓名及地址,但肇事陌生人往往拒絕提供。由於單純的疏忽並不涉及刑事成分,即使事主報警,警方亦未必能介入處理或作出拘捕;事主亦不能強行將事件誇大為「刑事毀壞」,更不能非法禁錮對方阻止其離開,令索取資料難上加難。

最後,曹律師補充,涉及數千元的手機損毀索償,一般只能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處理,而該處不容許聘請律師代表上庭發言。他直言,即使事主最終獲判勝訴,在執行判決(例如申請查封對方資產)時亦會耗費大量心力,隨時得不償失。他建議市民在街頭應盡量小心保管財物,若使用的是昂貴手機或其他財產,不妨考慮購買相關保險以作保障。

若市民遇到類似街頭爭執或不公事件,歡迎向《星島申訴王》申訴!

相關報道:花千元客掟彩虹中大獎 店舖裁定不算 擲彩虹又爆「砸界」羅生門